法律解答:离婚后孩子跟妈妈,妈妈一般有权给孩子改名字,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核心分析:首先,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其次,妈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之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为孩子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再者,变更孩子姓名不能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不能因变更姓名而影响孩子的其他权益。实务建议:妈妈若要给孩子改名字,应先与孩子的父亲进行沟通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孩子的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孩子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说明改名的理由和依据,经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改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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