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遗嘱继承开始后一般不可以随意推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核心分析:首先,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体现其意愿。一般情况下,遗嘱继承开始后,应按照遗嘱内容执行。但如果遗嘱人有新的意思表示,比如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可视为对原遗嘱的撤回。若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各方应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和合法处分行为。关键构成要件在于遗嘱人要有明确的撤回或变更遗嘱的行为或意思表示。实务建议:如果遗嘱人想推翻遗嘱,应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进行,如重新订立遗嘱并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若继承人对遗嘱效力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遗嘱的效力进行认定。收集证据时,要注意保存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行为的相关证据,如财产处分记录等。法律程序上,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说明诉求和事实理由,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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