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孩子两岁以内离婚判给女方,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判给男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核心分析:首先明确两岁以内孩子原则上随母方生活。但当出现上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时,父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关键构成要件是母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法定情形。实务建议:若男方想争取两岁以内孩子抚养权,需收集母方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相关病历等证明母方患有严重疾病;提供母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如母方长期不照顾孩子等情况。可先与女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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