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继承房屋租赁权放弃时,权利人不到场一般是不可以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核心分析:放弃继承房屋租赁权属于单方法律行为,需由权利人亲自作出意思表示。这是为了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自愿性,防止他人代为表示可能产生的争议。权利人不到场无法以书面形式明确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实务建议:若权利人无法到场,应办理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手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放弃继承房屋租赁权的相关事宜。办理授权委托时,要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在办理放弃继承手续时,受托人需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交书面放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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