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无效建筑工程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对于已履行部分,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一般包括恢复原状、折价补偿等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核心分析:1. 合同无效后,双方基于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比如已支付的工程款应退还,已交付的建筑材料若能返还也需返还。2. 若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则折价补偿。如已完成的工程部分,可通过鉴定等方式确定价值,由受益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3. 对于过错责任,若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合同无效,需赔偿对方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担责。实务建议:1. 收集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类证据,如合同文本、付款凭证、工程进度记录等。2. 双方先协商处理,确定返还财产范围和折价补偿金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工程价值等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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