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证时未分割的财产能够进行协商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表明当事人对自己的财产等民事权益有自主协商处分的权利。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基于自愿原则,当事人有权对自身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即便之前已就财产相关事宜进行过公证,但后续仍可就未分割部分重新协商。各方权利义务:双方都有平等协商的权利,可就财产分割方式、份额等进行约定,且需遵循公平、合理等原则。关键构成要件是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实务建议:首先双方应坦诚沟通各自对财产处理的想法和诉求。协商过程中可以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协商内容。若协商不成产生纠纷,可依据书面协议或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收集证据时,注意保留协商过程中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书面协议等。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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