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民法典规定,婚后债务不一定都由夫妻共同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对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保障正常家庭生活。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原则上非共同债务,债权人有举证责任。实务建议:若要认定为共同债务,债权人需保留好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相关证据,如共同投资、共同消费的凭证等。夫妻一方若认为是个人债务,要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等。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债务承担方式,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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