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证过的赠与合同一般情况下不可撤销,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可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核心分析:一般赠与合同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公证赠与合同,因经过公证,具有较强的严肃性和稳定性,赠与人通常不能随意撤销。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以及是否存在法定不得撤销的情形。实务建议:若赠与人想撤销公证赠与合同,需证明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受赠人侵权行为的证据、扶养义务履行情况的证据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合同,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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