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不可以。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即使还没离婚,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核心分析: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的法定权利,保障不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情感交流。直接抚养方有协助探望的义务,不能无故阻拦。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若存在,可依法中止探望。实务建议:先尝试与对方沟通,明确表达自己探望孩子的合理需求,协商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自己的探望权。收集能证明自己与孩子关系以及对方阻碍探望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按照法院的要求和程序参与诉讼,等待法院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