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是否算共同财产,需分情况看待。若父母明确表示该首付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房子一般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若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