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费者可要求零食店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法律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2. 若消费者因食用过期食品受到人身损害,零食店还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需支付残疾赔偿金等;造成死亡的,要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3. 消费者可与零食店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消协等组织投诉,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零食店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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