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父母的监护权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截止。《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 若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父母监护权也相应终止。3. 但如果子女成年后,因精神疾病等原因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仍可能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例如,成年子女因患有严重精神障碍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父母需按照法定程序成为其监护人,继续行使监护权,保障子女的权益和参与必要的民事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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