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草起诉状: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等,阐述事实与理由,比如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2. 准备证据: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像分居证明、对方家暴或出轨的证据等。3.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4. 递交材料:携带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缴纳诉讼费。5. 等待开庭: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原告需按时到庭参加诉讼。6. 进行审理:开庭时双方陈述、举证质证,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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