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论夫妻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2. 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自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3.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需注意,这里的分居需是因感情不和,且有相关证据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而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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