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夫妻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1. 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2. 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3. 经过30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1. 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2. 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3. 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包括调解和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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