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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成功追索赠与第三者财产,维护婚姻财产权益

2026.07.28婚姻家庭6人浏览

在婚姻的纷繁世界里,财产纠纷常常成为困扰人们的难题。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的伍蓓蓓律师,凭借其九年的专业经验,在婚姻家事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
伍蓓蓓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历,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事、离婚、继承、赠与合同纠纷、婚恋财产纠纷、抚养权纠纷等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法律专家。
原配成功追索赠与第三者财产案例
梁女士与李先生是合法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梁女士发现李先生与向女士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李先生还瞒着梁女士多次、大量向向女士转账,累计达280000元。被发现后,向女士态度嚣张,甚至威胁梁女士。
为维护自身权益,梁女士以赠与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提出两项诉求:一是确认李先生赠与向女士280000元的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二是要求向女士返还28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伍蓓蓓律师提出三点核心代理意见:首先,第三人与被告在原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被告怀过第三人的孩子;其次,第三人在原告不知情下大量转款,侵害了原告夫妻财产共有权,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应返还款项;最后,被告作为第三者存在过错,应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向女士分两期向原告梁女士返还70000元,若有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则需返还25000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案例典型意义与法律依据
此案例明确了“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法律定性,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配偶不知情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原配有权主张返还。为受害原配追索被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提供了清晰路径,有效帮助原配追回财产权益损害。同时强化了对婚外情中赠与行为的司法否定,维护了婚姻家庭秩序与诚实信用原则。
本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如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指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伍蓓蓓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办理此案,为类似婚姻财产纠纷提供了有力参考,在婚姻家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素养。若您在婚姻家事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前往成都武侯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G座4楼,寻求伍蓓蓓律师的专业帮助。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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