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限因程序不同而有差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般来说,如果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适用简易程序可能性较大,能较快审结。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复杂、子女抚养争议大等情况,可能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间相应延长。需注意,即使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离婚生效时间也有规定。一审判决离婚的,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生效;二审判决离婚的,判决书送达即生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六十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