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追尾: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2. 逆行:车辆逆行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事故,逆行方全责。3. 违反交通信号:比如闯红灯、闯黄灯与遵守信号一方发生事故,违规方全责。4. 未按规定让行: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或者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车辆,未让行方全责。5. 违法超车:在禁止超车路段超车、强行超车引发事故,超车方全责。6. 倒车、溜车:倒车或溜车过程中引发碰撞等事故,倒车或溜车方全责。7. 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因开关车门导致事故,开车门一方全责。8. 碰撞依法无需避让的车辆、行人:比如碰撞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等特殊车辆,碰撞方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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