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具体收费依据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该规定明确了离婚案件的收费标准,旨在合理分担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成本。法院按照此标准收取费用,既能保障司法程序的正常运转,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当事人的经济负担,确保诉讼活动公平、有序地进行。例如,若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分割,仅收取50元至300元的基本费用;若有财产分割且总额超20万元,超出部分按比例收取,以准确反映案件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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