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公司股东变更手续,一般如下:1.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2.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3. 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换发营业执照。所需材料通常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按章程规定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具体要求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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