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法人需按以下流程办理:首先,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形成有效的决议,同意变更法人。其次,准备相关材料,一般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新法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然后,前往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最后,经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完成法人变更。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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