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抽逃出资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行为。2. 认定情形包括: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等。3. 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股东抽逃出资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一旦认定,抽逃股东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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