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双方协商一致不想分财产,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等,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2. 也可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需分割。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即生效,双方应按协议履行。3. 但要注意,若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该方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