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 对于醉酒后逃逸但未发生事故的行为,在量刑时会作为从重情节考虑。一般会在拘役的幅度内适当从重处罚。3.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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