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属于法定的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第1079条第3款)。2. 对于财产分割,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3. 子女抚养权方面,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虽一方有过错,但这不一定直接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主要看谁更能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教育等条件。总之,一方过错离婚时,财产分割倾向无过错方,无过错方还有权索赔,子女抚养遵循有利于其成长原则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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