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执行局法官不执行,可采取以下措施:1. 向上级法院反映。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会对该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和审查,促使执行局依法执行。2. 向执行法院的院长提出异议。院长对本院执行工作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当事人可书面或口头提出执行异议,请求院长督促执行局依法履行职责。3. 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当事人可向检察院反映执行局不执行的情况,检察院经审查后,会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推动执行工作开展。通过这些合法途径,促使执行局依法执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