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侦查阶段介入:律师助力当事人无罪释放一、案情详述2026年5月13日,当事人刘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刑事拘留。刘某某身为某公司的运营人员,主要承担网店日常维护以及订单整理等基础工作。然而,该公司却涉足“二次引导消费”类课程销售业务,还存在贩卖侵权书籍、上传伪造证书等违法行为,刘某某也不幸卷入其中。二、辩护策略剖析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与当事人会面,深入了解案情,进而形成了关键的辩护意见。1.主观无诈骗故意刘某某作为底层员工,其工作内容既中立又常规,根本不具备对公司犯罪模式的认知能力。他从未接受过课程销售培训,也未接触过客户信息,更未参与话术设计或转化流程。而且,他每月工资仅6000元,处于行业中游水平,并未获取任何非法收益。2.客观未实施诈骗刘某某负责的图书销售板块与涉案课程销售业务并无隶属关系。他所开发的订单整理工具仅仅用于提升内部效率,不存在欺诈功能。并且,他与被害人没有任何接触,根本无法实施诈骗行为。3.不符合逮捕条件刘某某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还正常缴纳社保,且无前科。他家庭羁绊很强,家中有9岁子女以及病重岳父,不存在逃逸或社会危险性。此外,他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没有串供、毁证等行为。三、案件最终走向2026年6月10日,律师团队向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提交了《不予移送审查逮捕的律师意见书》。2026年6月12日,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决定释放刘某某,并出具了《释放证明书》。四、本案重要意义本案堪称在侦查阶段就实现无罪释放的典型成功范例。律师团队凭借精准把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时介入案件并提交有力书面意见,成功阻止了案件进入批捕和审查起诉阶段,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了冤错案的发生。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专业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重要作用,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它提醒着司法机关在认定犯罪时需全面、细致地审查证据和事实,确保司法公正,也彰显了律师在保障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正义方面不可替代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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