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一方随时可以起诉。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通常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中会明确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若对方未按约定支付,从约定支付期限届满时起,抚养方就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比如离婚协议约定每月 1 号支付抚养费,对方次月 1 号未支付,当月 2 号起就可起诉。起诉时需准备好离婚相关协议或判决书等证据,向法院提交起诉状,通过法律强制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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