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不一定需要开庭。1.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一般是通过书面审理,即当事人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有管辖权。2. 但在某些复杂或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组织听证或开庭审理。比如各方对管辖权事实有较大争议,证据存在矛盾等。通过开庭,让当事人充分陈述观点、举证质证,以便法院更准确地作出管辖权判定。3.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所以管辖权异议是否开庭,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审查方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