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车贷是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且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对车贷进行协商处理。2. 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由一方继续承担车贷,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也可将车辆变卖,用所得款项偿还车贷后分割剩余财产。3. 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如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一般会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债务合理分担。例如,若车辆主要由一方使用,该方可能需承担较多车贷。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