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内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执行。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仲裁裁决,若乙公司不履行,甲公司可向乙公司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2. 涉外仲裁裁决: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比如涉及境外企业的仲裁裁决执行,就按此规定确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