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残疾人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无证驾驶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 处罚时会考虑到残疾人的身体状况等实际情况。若残疾人因身体原因确实存在考取驾驶证困难,处罚时可能会在法定幅度内酌情从轻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无证驾驶行为可不被处罚。3. 无证驾驶危害极大,不仅对驾驶者自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也会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所以,即便残疾人士也要遵守交通法规,尽量通过合法途径取得驾驶证后再上路,以保障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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