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2. 合同中止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定事由的发生,暂时停止合同履行的状态。合同中止后,合同关系依然存在,只是暂时停止履行。一旦导致中止的事由消除,合同仍需继续履行。3. 二者区别在于: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彻底消灭,而合同中止只是暂时停止;解除的原因通常是根本违约、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中止的原因多为不可抗力、债权人原因等;解除后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等,中止后一般只需等待事由消除继续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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