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定违建:相关部门会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设进行认定。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一般会被认定为违建。2. 下达通知:通常会向违建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等通知,告知其违建事实及相关处理要求。3. 自行拆除:当事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若逾期不拆,可能面临进一步处理。4. 强制拆除:当事人不自行拆除的,有关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拆除违建。《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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