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如果有子女,在分配财产时会适当考虑子女的抚养需求。同时,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 无过错方权益保护。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配上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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