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所需时间不同:1. 协议离婚:若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整个过程顺利的话,大概需要一个月左右。2. 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子女等问题协商不成,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还可能延长。所以诉讼离婚快速办理也至少需要三个月左右。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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