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卖方签了二手房合同并收了定金后不想卖,首先需明确这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 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按约定完成房屋买卖交易。若买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因为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 除了双倍返还定金,卖方可能还需赔偿买方因信赖合同成立而产生的其他合理损失,如为购房所做的准备工作支出等。总之,卖方不能随意反悔,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