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会通过多种方式通知被起诉人。通常首先会送达书面的起诉状副本,告知其被起诉的事由、原告的诉求等重要信息,这一般是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或者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这些送达方式(第八十八条至第九十五条)。2. 若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法院也可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政务平台等方式送达相关诉讼文书。3. 除了起诉状副本,法院还可能会送达传票等其他诉讼文书,传票会明确开庭的时间、地点等。被起诉人需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应对,按时参加诉讼,若对通知内容有疑问或有特殊情况,可及时与法院联系沟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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