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征收土地没给钱就动工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核心分析:征收方有依法补偿并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义务,未履行该义务就动工侵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被征地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在未得到补偿前,土地仍归其所有或使用,征收方无权擅自动工。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征收程序的合法性以及补偿的及时性和足额性。实务建议:被征地农民可先与征收方协商,要求其停止动工并支付补偿款。如协商无果,可收集土地权属证明、征收公告、与征收方沟通记录等证据。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征收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也可考虑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确认征收行为违法并责令征收方支付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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