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期间再次犯罪,会对新罪作出判决,然后将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具体来说:1. 应当先对新罪进行侦查、起诉、审判。2. 确定新罪的刑罚后,与前罪未执行完的刑罚合并。比如前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已执行1年监外执行,剩余2年未执行,新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那么就要在2年以上4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3. 数罪并罚时,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确定最终执行的刑罚。一般会加重处罚,以体现对再次犯罪的惩戒。总之,监外执行期间再次犯罪会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新罪与旧罚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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