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手续如下:1. 条件成就: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或者案件已办结,应解除取保候审。2. 提出申请: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申请。3. 决定机关审查:决定机关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解除条件的,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及时通知执行机关。4. 执行机关办理解除:执行机关在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后,应立即办理解除手续,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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