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法院可缺席判决。这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2.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无故不到庭,法院可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陈述依法裁判。3. 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比如涉及赡养、抚养、抚育等案件的被告,负有赡养、抚养、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总之,被起诉后不出庭,可能导致对自己不利的判决结果,应尽量按时出庭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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