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2. 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必须到庭的被告,通常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等。3. 原告应积极准备充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即使被告不出庭,只要证据确凿,法院仍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判决生效后,若被告不履行义务,原告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被告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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