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认迁入地:先确定户口迁往何处,比如娘家或其他合法落户地址。2.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离婚证。 若迁往娘家,可能需娘家户口簿等相关证明。3. 办理迁移手续: 前往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上述材料,申请户口迁移。 派出所审核后,会出具户口迁移证。4. 落户: 携带户口迁移证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按照迁入地要求,完成相关登记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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