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诉讼中,若对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2. 缺席判决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与判决结果。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陈述,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离婚相关要件。3. 即使对方不到庭,原告仍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的证据、对方存在家暴等过错行为的证据等。否则,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同时,缺席判决可能导致对方丧失当庭质证、辩论等权利,但其仍可在判决后依法上诉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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