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检察院退侦一般不会直接通知本人或家属。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监察机关二次补充调查或者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将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但并没有明确规定退侦要通知本人或家属。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退侦主要是检察院与侦查机关之间关于案件证据补充等的工作流程,并非针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告知程序。各方权利义务:检察院有监督侦查活动并要求补充证据的权力;侦查机关有按照要求补充证据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存在证据不足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实务建议: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通过委托的辩护人跟进案件进展。辩护人可主动与检察院沟通了解退侦原因等情况。若想了解案件动态,也可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咨询,但通常检察官不会专门就退侦事宜通知家属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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