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判刑后律师可以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核心分析:律师在判刑后会见,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其权利基于法律赋予,有助于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后续的法律帮助,如申诉、申请再审等。当事人有权利获得律师的法律支持,律师有义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律师需持有合法证件及相关手续,按规定流程申请会见。实务建议:律师应提前准备好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会见所需材料。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看守所会按规定安排会见时间。会见时,律师要认真了解当事人情况,为其提供准确法律建议,并记录相关内容,以便后续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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