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若法律没有规定,则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十条规定了这一原则。在民事纠纷中,当法律有明确规定时,按照法律条文来处理。若法律未作规定,习惯就成为可参考的依据,但该习惯必须是被普遍认可且不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比如一些民间长期形成的交易习惯、生活惯例等,在符合条件时可用于解决纠纷。这样规定既尊重了法律的权威性,又兼顾了社会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和传统习惯,有助于公正、合理地解决各类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