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网络诈骗报案后不立案,可采取以下措施:1. 了解不立案原因:向公安机关询问不立案的具体理由,若因证据不足,可补充相关证据后再次报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2. 申请复议:对不立案决定不服,可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3. 向检察院申诉:若复议后仍维持不立案决定,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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