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 合同中需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清晰界定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分工、工作范围、质量要求、进度安排等内容,确保各方清楚知晓自身职责,避免后续纠纷。3. 签订合同的程序应符合规定。遵循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一般流程,合同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不得擅自变更。4. 联合体各方需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相互协作配合,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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